|
备注:
1、参展商每日8:30凭参展证进馆。
2、4月11日12:00之前任何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展。
3、展位用电量不得超过300w/9平方米,如超过需提前提交申请,批准后并由专业人员负责安装。严禁私自吊设电气线路。电气线路的接头要安全可靠。超出部分费用自行承担。
4、每个展位内部布展及装修,荷载不能超过360公斤/平方米,超出须向组委会申请。布展限高4.5米,局部不超过6米(需组委会确认)。
5、每日展出结束时间即为断动力电时间,请提前做好准备。
6、在布展及撤展时,如展商在规定时间外加班,须于当天15:00前通过组委会向现场管理提出申请,费用自行承担。 |